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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餐饮业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验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7/16  阅读次数:3242  字体大小: 【】 【】【
餐饮业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

       为了加强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裁判员的执裁水平和专业技能,保证职业技能竞赛公正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验注册和知识更新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竞赛处对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进行审验注册,有关工作委托中国烹饪协会办理。审验注册要求如下:

       一、裁判员接到通知后,请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验申请表》(一式两份)。要求字迹工整、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项准确无误。

       二、请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以快递形式邮寄到中烹饪协会培训交流中心。
       1.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
       2.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胸卡。
       3.《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验申请表》(一式两份)。
       4.一寸彩色照片1张,二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请自行贴在审验申请表上)。

       三、审验注册费:请电询。
       (7月25日前请将费用汇款到中国烹饪协会培训交流中心,并注明姓名及裁判员换证费用)

       四、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验工作的推荐单位为中国烹饪协会,审验申请表中有关重大过失及推荐单位意见由中国烹饪协会填写盖章。

       五、如果到期不交以上材料,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联系方法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住欣家园102号劲松职高常营校区教学楼5层
       邮编:100024
       电话:010-57914092                   传真:010-57913965
       联系人:宋旖旎18600177887

       七、汇款方式
       户   名:中国烹饪协会培训交流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右安门支行 账   户:1100 6090 2018 0100 15685

       附件: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审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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